弟兄姐妹们主日平安。
从今天起,我们就要开始分享阿摩司书。
阿摩司书,在圣经的排序,是第三卷小先知书,时间顺序相对其他先知书而言,也比较靠前。
1:1 当犹大王乌西雅,以色列王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在位的时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亚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论以色列。
第一章的第一节,是阿摩司书的标题,提到了先知的身份,家乡,职业,先知传道的对象,以及当时犹大和以色列执政掌权的君王,其实就是先知传道的年代。相比其他小先知书,比如约珥书而言,这个查户口一样开头可是相当的详细了。当然说查户口也不准确,毕竟有关于阿摩司的生平的资料确实很少,我们不知道他父亲是谁,属于哪个支派,什么时候蒙召,服事了多少年。不过我们知道阿摩司是提哥亚人,在南国犹大,而且和首都耶路撒冷还蛮近的,所以推测一下,阿摩司很可能是犹大支派的人,然后,很神奇地,被上帝呼召,去北国以色列传讲神审判的信息。
先知传道的时间,是耶罗波安二世在位的时候,而且是大地震前两年。考古学家研究的结果,是这场大地震发生的年代是主前760年。耶罗波安二世在位的时候,是以色列最后的黄金时代,类似于回光返照的时代。耶罗波安二世是个雄主,在政治军事上都很有作为,再加上当时的亚述和埃及都处于国力疲软的阶段,自顾尚且不暇,没什么功夫来欺压以色列。所以矬子里拔将军,以色列就厉害起来了,但是这样的兴盛也成为了滋养犯罪的温床,无论是在社会公义还是信仰生活,以色列人都极其糟糕而不自知,所以上帝差派先知,在预尝审判滋味之前,先警告以色列人,并且呼吁他们悔改。
1:2 他说,耶和华必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牧人的草场要悲哀,迦密的山顶要枯干。
阿摩司一上来就直奔主题,耶和华从祂的圣殿实行审判。吼叫,这个明显是个暗喻,把上帝威严的审判比作狮子的吼叫。而且吼叫和发声,这两个词的时态也很有意思,它们都是未完成式,但是指的是现在发声的,并且持续性的动作。这个里面蕴含的信息是,神的审判不必等到将来才实现,而是祂已经开始执行祂的旨意了,不过呢,祂为了要给人悔改的机会,就循序渐进地来推进祂的审判,达到一个管教祂百姓的目的。
当神的审判降临的时候,自然界和其中的一切都会遭到极大的破坏,比如旱灾,也是上帝审判的工具之一、而且影响范围很广。迦密山在以色列北部,靠近地中海,所以降雨丰富,山坡地带的土地肥沃,很适合种葡萄树,橄榄树。加密山都变得荒凉了,说明以色列真的受了极大地咒诅。人如果继续作恶,不肯悔改归向神,那么不仅是旱灾,各种其他的灾祸都将要降临人间。
1:3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大 马 色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她 的 刑 罚。因为她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
1:4我 却 要降 火 在 哈 薛 的 家中 , 烧 灭 便 哈 达 的 宫 殿。
1:5我 必 折断 大 马 色 的 门 闩 , 剪 除 亚 文 平原 的 居 民, 和 伯 伊 甸 掌 权 的。 亚 兰 人 必 被 掳 到 吉 珥 。 这 是 耶 和 华 说 的 。
从第三节开始,先知开始点名列国,宣告审判的信息。第一个被点名的,是亚兰。大马色是亚兰的首都,其实就是今天叙利亚的首都大马士革。主前第九到第八世纪,亚兰常常和以色列发生冲突。列王纪下十章32到33节就记载了当时的亚兰王哈薛为了扩大版图进攻以色列,并且占领了约旦河东和基列。大马色的罪状就是这个,“她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这句话是形容亚兰人对以色列人赶尽杀绝,极其残酷不仁。打粮食的铁器,大概类似于九尺町扒,非常锋利,给人来一下子就直接送ICU。 所以上帝采取的审判措施,就是降火。“降”有差遣的意思,好像上帝差遣火来焚烧大马色的宫殿。火代表神的使者,也代表审判的工具。上帝要降火,这是先知书里的高频短语,也多次在阿摩司对列国的宣判中出现。
哈薛我们说了,四处征战,占领以色列的土地,便哈达是他的儿子,腐败无能,在他的统治下国事衰退。后来亚兰被亚述帝国征服。所以这个审判的火,很有可能在历史中是指烧到大马色的战火,不仅是字面意义上的宫殿被烧毁,而哈薛和便哈达的家族也会消失。
当上帝使用亚述帝国来实行审判的时候,首都大马色城门失守,西边的雅文平原,东边的伯 伊 甸都要沦陷。这个说明整个亚兰都保不住了。而且审判的矛头尤其要对准那些掌权者,他们领导人民过着腐败的生活,罪魁祸首也是首当其冲要接受审判的。
阿摩司在这里预言了雅兰人要被掳到吉珥,而且这个预言应验了(列王纪下16:9)。吉珥属于是雅兰人的发源地,神让亚兰人被敌人打败,把他们遣送回原居住地,好像把他们的历史一键还原到起初的样子,并且从此销声匿迹。
1:6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迦 萨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她 的 刑 罚 。 因 为 她 掳 掠 众 民 交 给 以 东 。
1:7我 却 要 降 火 在 迦 萨 的 城 内 , 烧 灭 其 中 的 宫 殿 。
1:8我 必 剪 除 亚 实 突的 居 民, 和 亚 实 基 伦 掌 权 的。 也 必 反 手 攻 击 以 革 伦 。 非 利士 人 所 余 剩 的 必 都 灭 亡 。 这 是 主 耶 和 华 说 的 。
下一个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以色列的老仇人,非利士。迦萨,亚 实 突,亚实基伦, 以革伦,是非利士的四个主要城镇,前三个沿海,第四个是内陆。迦撒,就代表非利士,它的罪恶是“掳 掠 众民 交 给 以 东”。众民,特别指的是全部的俘虏。在古代中东,战胜方通常只带走战败方的领袖和壮丁。把全部人都掳走是非常残酷的行为。非利士干的事情,就是把全部的俘虏卖给以东。以东人本性也很残暴,尤其是对奴隶。所以把人买过去,可能还不如九齿钉耙来的痛快。对于这种残忍且贪婪的行为,上帝也不容忍,要施以审判,反手击打非利士。而且非利士把俘虏全部带走一个不留,到了自己面临审判的时候,也是一个不剩,全部灭亡。
1:9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推 罗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她 的 刑 罚 。 因 为 她 将 众 民 交 给 以 东 , 并 不 记 念 弟 兄 的盟 约 。
1:10我 却 要降 火 在 推 罗 的 城 内 , 烧 灭 其 中 的 宫 殿 。
推罗是一个小岛,也是一个重要港口,海运极其发达,走商贸路线。在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推罗和以色列是有往来的,比如运香柏木给大卫,然后差遣木匠和石匠帮助大卫建造宫殿,邦交还是很不错的(撒母耳记下5:11 )。在所罗门时期,两国关系更好,推罗给所罗门送各种珍贵木料(历代志下2:3);所罗门投桃报李,送城池给当时的推罗王希兰作为回礼(列王纪上9:11)。推罗王也尊重以色列人的信仰,还知道他们的耶和华是值得称颂的(历代志下2:11-12)。但是到了阿摩司的时候,推罗和以色列的关系就比较凉,时常发生冲突。
推罗的罪行和非利士一样,把众民交给以东。而且这俩很有可能是狼狈为奸的合作关系。非利士残暴善战,掳掠以色列人,负责供应;推罗有地理商业优势,所以负责把战俘外销给以东。
推罗如此行为尤为不齿的原因,更深一层是在于毁约。所罗门和希兰是立过和好之约的,包括和平相处和双方贸易(列王纪上5:12)。可是到了阿摩司的时代,推罗为了反抗亚述的侵略,开始对老朋友以色列有诸多的为难。
对于推罗背约,以及跟非利士同流合污,上帝要施以审判。
1:11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以 东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她 的 刑 罚 。 因 为 她 拿 刀 追 赶 兄 弟 , 毫 无 怜 悯 , 发 怒 撕裂 , 永 怀 忿 怒 。
1:12我 却 要降 火 在 提 幔 , 烧灭 波 斯 拉 的 宫 殿
贩卖奴隶产业链末端的以东是下一个。以东和以色列是颇有渊源的。以东是以扫的后裔,其实算是以色列的真 兄弟国(创世纪36:9)。但是以东跟以色列的关系其实不好,早在以色列出埃及在旷野漂流的时候,以东就拒绝让以色列进入他们的地界(民数记20:19-21)。以东也是生性好战,经常跟以色列开干。也干输过。大卫就曾经征服过以东(撒母耳记下8:13-14),但是后来以东还是起来反叛所罗门,然后就一直和以色列过不去(列王纪上11:14)。
所以说,他们的罪恶是“拿 刀 追 赶 兄 弟 , 毫 无 怜 悯 ,发 怒 撕 裂 , 永 怀 忿 怒 。” 他们筹谋报复以色列,新仇旧恨一起算,要对以色列赶尽杀绝。他们的暴怒和他们的恶行都停不下来,心怀仇恨,无法平息。
上帝要藉着战争之火来毁灭以东的两座城市,他们引以为傲的文化中心提幔,和首都波斯拉。
1:13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亚 扪 人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们 的 刑 罚 。 因 为 他 们 剖 开 基 列 的 孕 妇 , 扩 张 自 己 的 境界 。
1:14我 却 要在 争 战 呐 喊 的 日 子 , 旋 风 狂 暴 的 时 候 , 点 火 在 拉 巴 的 城内 , 烧 灭 其 中 的 宫 殿 。
1:15他 们 的王 和 首 领 , 必 一 同 被 掳 去 。 这 是 耶 和 华 说 的。
亚扪,也是跟以色列沾亲带故的。亚扪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创世纪19:38)。亚扪和以色列的关系也很差,在士师的时代,亚扪就度过约旦河攻打以色列(士师记3:13,11:4)。扫罗,大卫,还有约沙法,都曾与亚扪发生征战(撒母耳记上14:47,撒母耳记下10:3-9,11:1,历代志下20:1)。
亚扪人也是非常残忍的,他们攻打以法莲支派所居住的基列,并且所行的是把孕妇剖开,把婴儿摔死,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这是因为亚扪要扩 张 自己 的 境 界,要向北向西进攻,占据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土地。
相比起之前的简明扼要的“降火烧灭某某地”,这里关于上帝要如何使用战火审判的描写就比较生动了。旋风狂暴比喻的是亚述军队势如破竹的攻势,毁灭来的太快也像龙卷风,把君王首领全部卷跑。
主前七世纪,亚扪被亚述占领,成为亚述的附属国。主前六世纪,亚门再度被巴比伦攻击。
2:1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摩 押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她 的 刑 罚 。 因 为 她 将 以 东 王 的 骸 骨 焚 烧 成 灰 。
2:2我 却 要 降 火 在 摩 押 , 烧 灭 加 略 的 宫 殿 。 摩 押 必 在 哄 嚷 呐 喊 吹 角 之 中 死 亡 。
2:3我 必 剪 除 摩 押 中 的 审 判 者 , 将 其 中 的 一 切首 领 , 和 他 一 同 杀 戮 。 这 是 耶 和 华 说 的 。
摩押,是罗得的另一个后裔(创世纪19:37)。和以色列的关系也不好。大卫也曾经打败过摩押,并且要求他们进贡(撒母耳记下8:2)。之后摩押多次反叛以色列,双方征战不断(列王纪下1:1,3:4-27, 13:20, 24:2)。
不过这对摩押的审判却不是因为以色列,而是因为以东。骸 骨 焚 烧 成 灰,希伯来文意思不明,大概可能是指把以东王活活烧成灰烬,或者把以东王的尸骨挖出来焚化。不管怎么样,这都是非常不人道的恶行。
神要藉着战火来摧毁摩押。摩押人敬拜偶像的中心要被毁灭,摩押人将要在战争和残杀中灭亡,尤其是带领人民犯罪的领袖,要被消灭。
2:4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犹 大 人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们 的 刑 罚 。 因 为 他 们 厌 弃 耶 和 华 的 训 诲 , 不 遵 守 他 的 律 例 。 他 们 列 祖 所 随 从 虚 假 的 偶 像 , 使 他们 走 迷 了 。
2:5我 却 要 降 火 在 犹 大 , 烧 灭 耶 路 撒 冷 的 宫 殿。
2章4到5节,审判的探照灯忽然一转,转到了犹大。犹大虽然不是阿摩司传道的对象,但是上帝一样要追究他们的过错和罪恶。
犹大身为神的子民,本来应当过圣洁敬虔的生活,在地上为神的荣耀作见证,但是他们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厌 弃 耶 和华 的 训 诲 , 不 遵 守 他 的 律 例。厌弃,就是轻视,拒绝,和厌恶。这个词常常用来形容的就是人弃绝神和祂的话语,包括神的律例,命令,管教和圣约。遵守神的律法,即使圣约的条款,是和上帝建立关系,回应上帝的爱和恩典就一定会带出来行动,同时这也是上帝恩典的一部分,因为神的律例是带着应许的。遵行律法,顺服上帝,就可以蒙福。反过来,人如果违反神的律法,就会遭受咒诅,要承担犯罪的后果,和上帝的愤怒。
犹大不跟随真神,就必然是效忠虚假的偶像,跟着迦南人,把雕刻的像当做主人。上帝从以色列人进迦南以前就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学坏,不要学坏,但是以色列人还是陷落在拜偶像的网罗里,而且祖先留下的恶行也对后代留下深远的影响。父母拜巴力,那子女大概率也是拜巴力的,以色列人的祖先就走迷了路,到阿摩司的时期,以色列人就随从他们列祖所随从的虚假偶像,在拜偶像的道路上狂飙。
犹大所犯的罪行也要被审判,要遭到战火的洗劫。
2:6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以 色 列 人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们 的 刑 罚 。 因 他 们为 银 子 卖 了 义 人 , 为 一 双 鞋 卖 了 穷 人 。
2:7他 们 见穷 人 头 上 所 蒙 的 灰 也 都 垂 涎 。 阻 碍 谦 卑 人 的 道 路 。 父 子 同 一 个 女 子 行 淫 , 亵 渎 我 的 圣 名 。
2:8他 们 在各 坛 旁 , 铺 人 所 当 的 衣 服 , 卧 在 其 上 。 又 在 他 们 神 的 庙 中 , 喝 受 罚 之 人 的 酒 。
说完了犹大,终于,审判的焦点,落到了阿摩司书的主角以色列身上。以色列不像其他外邦国家那样去侵害别的国家,因为他们的刀,砍得都是自己人。他们残害的是自己的同胞。以色列人也是神的子民,但是他们还要加害神的子民,所以他们的罪比不信的人还深重。
他们的罪行有四个方面。第一个就是贩卖穷人当奴隶,而且是为了一双鞋的价钱,就能出卖穷人,说明恶人真的贪爱钱财到了极致。而且这里所说的穷人,是那种心中敬畏神,但是生活贫困的义人。这个很好理解,在一个弯曲悖谬离弃真神的大环境,真心敬畏上帝并且遵循祂律法的人一定是被边缘化的,因为他们不符合时代的潮流,确实就是会被时代抛弃,被排挤和欺压,那成为穷乏人的几率是很大的。
以色列人的第二项罪行,就是欺负穷苦人。他们践踏穷人的头,好像践踏地面的尘土,他们把困苦人应有的权益夺去。他们歪曲公义,不为穷人伸冤。
第三项罪就非常挑战人伦了,以色列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对性的基本道德观念。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大大得罪上帝,是亵渎上帝的圣名。其实,人不听从神的话,过罪恶的生活,就是亵渎神的圣名。这种挑战人伦的性犯罪,只不过是人悖逆上帝的一种极端显露。
第八节谴责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不肯把他们所扣押的东西退还给穷人。这是明确违反律法的。因为律法的要求是如果拿了别人的衣服做当头,必须在日落以前归还(申命记24:12-13)。表面上,这些有钱有势的人也有宗教信仰,但是内心却极其邪恶。他们眼睛里没有神,在圣殿里作威作福,甚至大吃大睡,把所扣押的衣服用来给自己当铺盖,却让穷人赤身露体,不得不忍受寒冷和饥饿。
2:9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他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上灭他的果子,下绝他的根本。
2:10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
2:11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耶和华说的。
2:12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
2:13看哪,在你们所住之地,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
9到11节 回顾了以色列人的蒙恩历史。神追述祂带领以色列离开埃及,也带他们度过旷野,并且将仇敌制服,使他们得着亚莫利人的土地,可以在那里安居乐业。亚摩利人素以过人的高大身材与孔武有力闻名。民数记里的探子窥探迦南地,回来就报告说迦南人身材,在他们面前以色列人就像蚂蚱一样。以色利人因为胆怯且不相信上帝的恩典,就悖逆神,不进迦南,于是付出了40年漂流旷野的代价。
旷野四十年虽然是悖逆神的代价,不过神也借此来训练以色列人,让他们完全体会神无微不至的眷顾,而且远离了埃及和迦南外邦拜偶像的文化,以色列人的灵性也得以被洁净。上帝的操作就是这么奇妙,即便是在惩罚和管教当中,神的同在和眷顾也从不缺席。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先知先提到神消灭亚摩利人,然后才提到出埃及和旷野漂流,这样故意把历史顺序倒转过来,显然是要以色列人看见神审判的大能。祂为何将亚摩利人消灭,那还不是因为他们罪恶满盈。而以色列人能进入应许之地,也不是因为他们有多良善,而是完全因为神的恩典。
以色列人的背叛与上帝的信实也形成强烈对比。虽然以色列是蒙神眷顾,领受了太多他们根本不配拥有的恩典,但是他们却没有帮助穷苦人,反而加倍迫害他们。神带领以色列出埃及,把迦南人赶走,目的是要让祂的百姓在应许之地侍奉神,荣耀上帝,享受祂所赐下的一切恩典。这个恩典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丰饶,还包括灵性上的富足。先知和拿细耳人,就是上帝赐给祂百姓的属灵榜样。先知不用说,是神拣选呼召的仆人,用话语和行为来传讲神的道。拿细耳人是愿意献上自己归主的人。神规定他们必须远离世俗,过敬虔和圣洁的生活,比如他们不能剃头发,这是一个外在的象征,他们也不能喝葡萄酒和葡萄汁。
可是以色列人却偏要拿酒给拿细耳人喝,然后让先知闭嘴,用命令的方式,带着威胁的语调让他们不要说预言,不要传讲神的话语。其实这种迫害行为的本质,是阻止神所兴起的属灵榜样还侍奉神,不许他们为真理作见证。这种行为就显现出这些以色列人离弃上帝,忘记祂的恩典,并且妄自尊大。
第13节用丰收来比喻说明神的审判,描写以色列人被敌人打败,就好像载物的牛车压碎禾捆一样。
这5节经文,回顾了神从前的恩典,强调了神的眷顾和拯救;对比了如今以色列的背叛,他们迫害神的仆人;最后落点到神必定要惩罚忘恩负义的以色列。
2:14快跑的不能逃脱,有力的不能用力,刚勇的也不能自救。
2: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
2: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耶和华说的。
14到16节具体描绘了以色列人是如何被敌人打败的。快跑的,有力的,刚勇的,拿弓的,腿快的,骑马的,勇士中最有胆量的,这七种以色列人中的精英部队,数目被审判的其他七个国家相对,都是7,也是三番四次的总和。军队代表国家势力,也是人民的保障。7 这个数字象征着完全,因此七队精兵象征着军事力量强大,所向披靡。然而阿摩司却让我们看到军队的势力也不可靠。
到了审判的日子,不管是什么装备都无法救人脱离,即便是最勇敢的战士也会为了逃命而把兵器和军装都丢弃。
阿摩司书的第一章第二章,就像过幻灯片一样的,审判了六个外邦国家和犹大,以色列这两个上帝拣选的国度。
先知对六个外邦国家的宣判有两个共同之处,一个是他们犯的罪,无论这个罪行是出兵攻打别国,还是拿刀追赶兄弟。看起来是残暴,究其本质,是贪婪。因为想要更大的土地更多的资源,所以伸手攻击邻邦,因为渴望获得更多利益,所以不惜出卖兄弟,甚至卖出兄弟。毕竟,侵略别国和人口交易是这六个国家共有的敛财方式。这种在普世道德观中都为人所不齿的行为自然会招来上帝的审判。其实说他们的贪婪不仅是在说一种行为,更是在说一种信念。他们追求贪得之物带来的享受和对欲望的满足;而他们所相信的,就是凭借贪得之物我可以获得满足 这件事情本身。贪婪这种意识本身就是极大的罪恶,因为贪婪就是在拜世界的终极偶像,也就是约翰一书里所概括的,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
在今天的世界,贪婪包装了成一个积极向上的词,叫做 “更好的”。我想要更好的父母,更好的对象,更好的儿女,更好的政府,或者俗一点,我想要更好的学历,更好的工作,更好的房子车子手机。这些无非都是肉体的情欲和眼目的情欲。而无论是试图改变周围的人或者环境,还是试图赚取更多物质上的好处,背后的信念是,我要一个更好的自己,而这,就是今生的骄傲。
贪婪是上帝要审判的罪状,这是第一个共同之处。而审判的方式,就是第二个共同之处。通过经文,我们可以发现,上帝的审判总是冲着三样东西去的:第一是“宏伟的建筑”(比如亚兰王的宫殿),第二是“众多的人口”(比如非利士几座城市的居民),第三是“显赫一时的权势”(比如亚扪的王和首领),这一切,都是他们贪婪的证据,是他们享乐的本钱,更是他们骄傲的来源。他们的罪是贪婪,而上帝要挪去他们所贪得的,也就是他们所倚仗的。尤其是提到最多的,宫殿。这个宫殿还不是总统府,而是指建造在山坡上的坚固城堡,通常和王宫连通,可以作为避难所,里面囤了各种宝贝和物资。虽然看起来是很稳妥,但是上帝却要把它摧毁。因为这些宫殿的建立也是充满了偶像和罪恶,是残酷腐败政权的产物和象征,上帝不会容忍罪恶毫无止境第蔓延,所以上帝烧毁宫殿,就表示祂要把地上罪恶的权势彻底毁灭。
上帝对罪绝不姑息,可是人犯罪,总是三番四次。在每一份宣判中,先知都用这个词来说明他们不断地犯罪。而且说明犯罪的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越来越猖狂,已经到了罪恶满盈而上帝无法容忍的地步了、从这里,我们也看到,神没有因为人一次犯罪就立刻惩罚,而是不断给人悔改的机会。
不过人犯罪为什么三番四次呢,开个脑洞,可能是因为,试了一两次都没事儿。不知道自己在犯罪的时候,固然是停不下来,那么就算知道了,却没有遭到立刻的审判,罪人就自然而然的认为,犯罪不会有后果,换句话说,他们不相信有一位会发怒的上帝。于是他们我行我素,坐下吃喝,起来玩耍,想干啥干啥,爱干啥干啥,奉行着自由主义的人生信条,尽情满足肉体的情欲和眼目的情欲。
诗篇里描绘这样的人说:因为恶人以心愿自夸;贪财的背弃耶和华,并轻慢祂。恶人面带骄傲,说:耶和华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为没有神。
诗篇10:3-4
因为恶人以心愿自夸;贪财的背弃耶和华,并轻慢祂。恶人面带骄傲,说:耶和华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为没有神。
可是和三番四次犯罪一同出现的一个短语,是“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这句话可以直接翻译为:我不撤销它。意思是上帝不撤销对于这些列国的审判。神不再宽容,他们已经没有了悔改的机会,这也强调了上帝审判罪恶的决心。同时也给我们一个提醒,不要认为罪的后果是可以轻松揭过的。一位不会发怒的上帝只存在于魔鬼的谎言和罪人的幻想之中。
可是你可能会问, 上帝不是有怜悯有恩慈的上帝吗?为什么祂不再赦免这八个国家的罪行了呢?阿摩司也指出了原因,是因为这八个国家丧尽天良,三番四次的犯罪,行为一次比一次恶劣,而且不肯悔改。我们相信神必定曾经藉着先知去谴责这些国家,也通过一些不至于让他们全部毁灭的灾难来提醒他们,要给他们悔改得赦免的机会。上帝不轻易发怒,但不是不发怒。
当然,对于认识神的人而言,三番四次的犯罪还可能会有另一种情况,就是知道天上有神,也知道自己有罪,也后悔,也想改,可是改不掉。一次二次地犯罪,又一次二次地后悔,每次都很想改,但每次都失败,所以只能三番四次的犯罪,当然,也会三番四次的重复这个循环。这样的人是痛苦的,因为他们一次次输给了这个不够好的自己。不过他们痛苦的真正来源,并不是没有办法变得更好,而是他们把变得更好当做了终极目标。换句话说,他们把悔改本身当做了救赎之道。他们总是相信,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来离开犯罪的道路。这样的努力,通常都是失败的,或者更糟糕,取得表面上的进步,于是他们就更加坚定地相信,可以自我完善到完美。这是一条道德主义的死胡同,因为道德主义相信人能凭借自己追求道德上的完美来达成自我拯救。这样的人被今生的骄傲遮蔽了双眼,因此无法看到永生的盼望。
一位普世而公义的上帝,对于曾经的以色列人和今天的基督徒而言,意味着我们的罪他全部数算;而阿摩斯时期的以色列人并不明确的知道主耶稣会为他们的罪上十字架;可是对于今天的基督徒而言,这个审判中的拯救,是显明出来的。我们知道自己有多么罪不可赦,就知道主耶稣的宝血是多么可贵。只有心里因为上帝对罪的审判而颤栗恐惧,我们才不会轻看了救恩,才不会像当年的以色列人一样知法犯法,知恩忘恩。当然,对于不信这位救赎主的人而言,一位普世而公义的上帝,意味着罪已经定了。
所以对于外邦的人的审判是必然的,但是却不是以色列的福音。对以色列的审判的才是以色列的福音。同样的,对这个世界上一切罪恶的审判是必然的,虽然听起来大快人心,但却不是基督徒的福音,对基督徒自己的一切罪恶的审判,才是我们的福音。
最后,我要提一个很重要的细节,你们也可能注意到了,大多数宣告惩罚的最后,都要附上“这是耶和华说的”字样。这好像上帝的一个签名,表明最高的法官在这里已经下了定案,是不可推翻和撤销的。列邦列国若不悔改,必定遭到的击打与管教。上帝的责罚必然临到。这里也提醒我们,先知的信息的的确确是人被上帝的灵感动,说出来的上帝的话语。”因此我们面对先知传递的信息,不要置若罔闻,而要专心聆听。
先知的信息中一再出现“三番四次”,可见上帝对罪行的容忍是有限的。若我们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犯罪,上帝必不纵容。虽然作为悔改重生的基督徒,我们不用承担地狱的刑罚,但是上帝依然会管教他悖逆的儿女。
上帝借着先知的口,传递出他要审判罪恶的信息。我们不会因为是“基督徒”就有“优惠”,反而要因此与外邦人分别开来,离弃世界的偶像,按照神的心意活出生命的见证。当我们一次两次,甚至三番四次犯罪的时候,不要假装忘记神的存在,也不要因为害怕而躲藏,反而要记住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所受的刑罚,已经为我们换来了坦然无惧地在天父面前认罪悔改的机会。我们向主承认我们的过犯,祂就赦免我们(诗篇32:5),因为祂“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6-7)